G.O.D. 住好啲

一直對G.O.D.沒有太大的感覺, 只是多年前於好友Ambrose家中的聖誕派對交換禮物時抽到了一把G.O.D.雨傘, 上面是很抵死的報紙分類廣告圖案, 內容大多是模仿報紙上有點令人想入非非的2級半廣告, 當時只是覺得很”過癮”.

上星期二因為參加了JA的International Trade Challenge為商界義工, 有機會聽到G.O.D.其中一位創辦人楊志超先生(Douglas Young)分享他創辦G.O.D.背後的理念. 楊先生原是一位建築師, 90年代回流香港創立G.O.D.時只因當時覺得做建築是一門很沉悶的專業, 希望可以改為做家品設計. 到後來定位為一間專門設計主要富有香港特色的家品公司. 楊先生分享到作為一個香港的品牌就必須有香港的文化的特色, 如果沒有的話, G.O.D.如何在市場上能跟其他公司競爭或區分出來, G.O.D.並不是另一家的宜家傢俬而是一間很地道的香港家品品牌.

到此我終於明白為何G.O.D.有這麼多很”過癮”的設計, 報紙分類廣告, “疑似”黑社會t-shirt, 九龍城寨, 信箱系列, “Delay No More”, “冰室”Starbucks, 等等. 除非你係香港人, 否則你未必會明白這些設計背後的意思, 未必會發出會心微笑. 外國人甚至其他地方的中國人未必會明白為何月餅要設計成一個屁股, 原來在香港”屁股”=”八月十五”; 他們不會明白”Delay No More”背後代表的香港地道文化將廣東話粗口變成可登大雅之堂的產品. 這些全部都是很地地道道的香港文化跟生活態度. 如果沒有了這種重要創作原素, G.O.D.便只是一家很普通的家品店.

這次倒是作為義工的我上了很好的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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